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编辑:admin 日期:2020-01-18 16:29:26 / 人气:

为推进我校体育文化建设,普及和提高体育竞技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总规模不超过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招生项目及计划数如下:
 
招生
项目男子女子
位置/小项计划数位置/小项计划数
 
单招统招(二本线)单招统招(二本线)
 
足球前锋
 3
 
 
 
 
前卫13
 
后卫
 3
 
守门员
 1
 
篮球前锋1
 
 
中锋2
 
 
后卫11
 
网球单打15单打 6
 
游泳蝶泳 2蝶泳 1
 
仰泳1 仰泳 1
 
蛙泳 1蛙泳 1
 
混合泳  混合泳 2
 
自由泳 3自由泳1 
 
田径中长跑14中长跑13
 
跳跃跳跃
 
短、跨短、跨
  备注:

  1.所有测试项目成绩统一按照得分进行排名。

  2.若各位置/小项招生计划未完成,其招生计划不调整至其他位置/小项。

  3.“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仅面向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十一个省市招生,高考综合改革面向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招生。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及要求:

  1.符合2020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曾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主办的中学生足球、篮球、网球、游泳、田径比赛或全国中学生足球、篮球、网球、游泳、田径比赛。集体项目报名的考生在高中阶段(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须至少参加2次省级(含)以上级别的比赛。

  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4.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我校招生项目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同时名次须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要求),并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公示的考生,方可申请报考我校。考生所持有的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特别说明:

  1.“省级(含)以上级别的比赛”是指教育部(教委)、体育总局(体育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2.网球项目考生报名条件仅限单项比赛(含双打)成绩。

  3.足球、篮球项目考生不接受在中国足球协会、篮球协会注册过的运动员报名。

  4.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单招或统招,但不能两者同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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