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OZ电子烟因虚假广告被罚20万 此前曾被质疑涉嫌传销
编辑:admin 日期:2020-01-14 16:52:53 / 人气:
据北京朝阳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的相应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奇雾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份至2019年11月在公司网站上制作并发布“1颗烟弹≈3包烟”等内容与实际商品性能不符、“远低于行业平均漏油率”的内容无法提供数据依据。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称,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奇雾科技有限公司被要求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20万元。此外,华云网,“1颗烟弹≈3包烟”、“远低于行业平均漏油率”等广告语在YOOZ网站上已不见身影。
奇雾公司行政处罚公告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系统公示系统
奇雾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系统公示系统
据天眼查官网显示,北京奇雾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为147.493万人民币。北京奇雾科技有限公司为YOOZ的运营公司之一,创始人蔡跃栋持有71.2%股份,属于实际控制人,其本人也担任YOOZ公司的CEO一职。
另外,根据天眼查资料介绍,在试水电子烟之前,蔡跃栋在网络上的身份为网红星座博主“同道大叔”。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蔡跃栋开始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同道大叔”创作星座漫画和星座吐槽。2015年底,深圳市同道大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宣布拿到3千万A轮投资。
2016年12月, A股上市公司美盛文化宣布以2.175亿元收购同道文化72.5%的股权,同年蔡跃栋卖掉手中72.5%的股权给美盛控股,直接套现约1.78亿元。
2019年1月,蔡跃栋和前黄太吉创始人赫畅联合创立“YOOZ柚子”电子烟品牌。
值得注意的是,在电子烟热潮汹涌之际,有自媒体发文指责YOOZ电子烟的营销行为涉嫌传销。
起因是2019年6月,蔡跃栋在朋友圈发文称“20天十万,第一个单月目标完成,下一步迈向单月百万目标。”
自媒体蓝洞新消费指出,这一切都源于YOOZ最近推出的「新微商营销」,这很可能是这一切出货爆发的根源,但看起来又疑似游走在犯法的边缘。
对此,蔡跃栋回应称:“微商测试模式,合法合规。多花点时间调研下,对行业品牌严谨点,自然就推动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