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电子耳蜗可补助1.5万元
编辑:admin 日期:2018-10-04 13:01:45 / 人气: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实施 《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内容和标准、工作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提出对残疾儿童进行肢体残疾矫治手术给予补助。为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矫治手术提供一次性补助,标准为不少于16000元/人,其中矫治手术补助10000元/人、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等补助6000元/人。
办法还提出对听力残疾儿童进行人工耳蜗植入给予补助。为1岁至6岁重度听力残疾儿童,经评估符合植入电子耳蜗条件并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仍需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凭医院开具的有效票据提供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15000元/人;对享受国家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的残疾儿童,免费为其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并提供一次性手术费用补助,补助标准为15000元/人。
办法还规定了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的补贴标准。
记者了解到,康复救助对象主要为零岁至6岁广东省户籍儿童 (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并符合以下救助条件:持有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具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能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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